文学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近年来,旅游业已成为一种大众的生活方式。据原国家旅游局统计,2017 年,我国国内旅游市场达50 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为4.57 万亿元,入境旅游人数为1.39 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为1.29 亿人次,而且已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和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地位。①作为文化旅游的重要一翼,以探寻作家留下的遗迹、亲临文学作品中的故事发生地、体验文学作品中的文学场景等为主题的文学旅游,正日渐受到旅游者尤其是广大文学爱好者的追捧。中国是一个文学大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文学资源,对这些文学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对于传播文学,打造地方旅游特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学旅游者往往接受过一定的文学教育,具备了一定的文学素养,熟悉文学作品并且拥有“欣赏和理解此类遗产的文化资本”(赫伯特,2001)②,渴望通过文学旅游进一步了解作家及其所生活的时代,寻求或考证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的生活原型,体验文学作品中的文学场景。因此,复原作家曾经生活、工作和学习过的历史遗迹,还原或再现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场景、情节及其所描绘的乡土景观、民风民俗等,可以使文学旅游者进入文学和旅游的双重审美境界。
一、文学旅游资源的概念、内容体系及开发现状
(一)文学旅游资源的概念
作为一种遗产旅游类型,文学旅游是指建立在“遗迹或吸引物的文学价值”③基础上,旅游者通过观赏或者体验作家生活地、工作地、学习地、作品诞生地、故事发生地,以及作品中的人物、场景、情节等,从中得到精神愉悦、文化熏陶的旅游活动。
文学旅游资源是指具有文学价值的作家生活地、工作地、求学地、祠馆、墓地、作品诞生地、故事发生地,以及作品中的人物、场景、情节等与作家作品相关的、可供旅游开发并能够吸引旅游者前往参观游览的资源。
(二)文学旅游资源的内容体系
根据以上概念,文学旅游资源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文学遗迹,如故居(旧居)、祖居、祠馆(如纪念馆、纪念堂、纪念室、祠、庙)、墓葬、暂住地(如学习地、工作地、活动地)等。开发文学遗迹,必须在深入把握作家精神实质和人生历程的基础上营造原汁原味的历史环境,让旅游者通过游览身临其境地感受作家的日常生活,借此了解他们所处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他们的创作经历,了解他们的文学思想和文学成就,从而进一步丰富文学知识,提高文化品位。二是作品背景地,如故事发生地、模拟文学景观等。文学作品中有很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通过还原或再现这些文学场景,将作家笔下虚构的艺术世界以实体形式呈现出来,可以带给旅游者“真实”的体验和回味,从而加深旅游者对作品的理解。同时,很多文学作品是作家在游历过程中所留下的名篇佳作,里面所涉及的景观往往具有丰富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因而能强烈地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兴致。三是文学旅游商品,如作家的塑像、作品中人物或场景小摆设、各类旅游服务材料(如《文学旅游地图》、导游词、旅游指南、旅游形象宣传片)。四是其他衍生资源,如以作家名字命名的公园、学校等公共文化设施,作家雕像,文学题材影视剧拍摄选用过的外景地、修建的影视城,将文学元素与民歌、舞蹈、地方戏等结合起来开发的综艺演出,根据文学作品改编的影像作品等。④
(三)文学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
近年来,文学旅游资源开发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这些文学旅游资源有的已经被开发成旅游胜地、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它们和当地的旅游大环境构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目前,文学旅游资源开发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一是纪念馆开辟得较多,原址保护相对薄弱。我国拥有为数不少的文学主题祠馆,它们为旅游者了解作家作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高大上”的纪念馆远不如原汁原味的遗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更大。二是开发重点不够突出,缺少对资源的充分整合。众多的文学旅游资源处于地理空间上的自然分布状态,难以发挥集聚效应,急需加以整合,打造几条著名的文学旅游路线。而且目前设立的作家故居或祠馆主要集中于现当代作家,无法反映近代尤其是古代文学的面貌。现有的作家故居或祠馆主要集中于进步的左翼主流作家,其他流派作家资源的开发则相对较少。在众多的文学旅游资源中,遗迹类文学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尤显不足。三是开发定位出现偏差,社会效应未能凸显。在文学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经常出于“效益第一”思想的主导而歪曲原著或事实,或者热衷于修建各种人工景点,甚至不惜伪造历史事件、开发与社会主流文化相悖的文学旅游资源。据媒体报道:山东省阳谷县和临清市争相瞄准《金瓶梅》来进行文学旅游资源开发,前者开发了一处“金瓶梅”文化区,后者则计划将“《金瓶梅》故乡”培育成为城市形象,并打算建一个“金瓶梅”文化城。如此一味炒作而忽略文学作品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将使文学旅游陷入尴尬的处境。可见,合理开发和利用文学旅游资源,仍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