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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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旅游与文化本真性的和谐发展

旅游是一种跨文化行为,现代大众旅游的飞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文化大冲撞,在促进文化交流的同时,对文化发展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引起世人的瞩目。专家学者疾呼旅游业已使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面目全非,失去了其魅力所在的本真性,如何认识和处理旅游与文化本真性的关系已成为学界与旅游业界倍为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问题解决的前提是对问题进行正本清源,本文试图从二者的本原角度出发,以发展的动态维度探讨二者的关系,以期求得问题解决的途径。

1 旅游与文化的本质内涵

关于旅游的起源问题,众多国内学者从自身学科优势出发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并得出结论。王淑良先生提出“人猿揖别说”,指出自从古猿走出森林进化为人就是旅游的开端,说明旅游是人的本性,与人同源。骥顺先生则提出“谋取生存资源说”,认为为谋取生存资源而进行的迁徙是旅游的开端,从生存的本能角度指出旅游是人求生本能的结果。章必功先生的“原始探险说”,认为古代存在由脱离集体生产劳动的人进行的“原始探险”,他们从一地出发又回到该地 ,这是旅游的起源,从对未知的探求与挑战极限的心理欲求角度论述了旅游的源起。旅游起源问题关系到旅游概念的界定,否则很容易将旅游与人类其他本能行为混淆。我们认为旅游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休闲行为,是为摆脱即定生存活动范围的限制和内心世界的束缚而进行的游性活动。旅游既不同于动物的迁徙,也不同于人类的求生性迁移活动,它是在人们基本生存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活动,至少是在物资生产资料的丰裕度能使一部分人脱离日常生产劳动而成为劳心者,从而有条件进行游观。旅游是人类在摆脱自然与内心束缚这种本性张力驱使下的行为必然选择,是人们为满足了解和验证异域不同于长居地的奇异和文化特质的心理需求而进行的离开长居地有意识的创造性游赏性活动,是客观对象主观化和主观对象客观化交织进行并贯穿于旅游的全过程。旅游的本质是旅游者为满足心理欲求而进行的异域心理体验,旅游业提供的各种人性化服务都应围绕提升旅游者心理体验质量而展开。

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社会心理活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对文化的定义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能力和创造的成果”,这一定义从功能和成果两个方面概述了文化的本质内容。马克思从劳动实践—人的本质力量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文化的本质,指出文化即是人化亦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泰勒在《原始文化》对文化的界定,被推崇为文化的经典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这一经典定义强调的是文化的非物质性既文化的精神层面。综合对这些的阐述,我们认为文化是人类在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求的主客观活动中创造、承传和演化的主客观成果的总和,包括物质和精神两种形式。文化的本质在于人类生存发展需求的满足性,是人在满足自身需求的主客观实践中被创造和发展,文化的产生、发展、演化、灭亡都源于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求。

旅游与文化的本质内涵关系到两者的融合性发展。旅游是人类在摆脱自然与内心束缚这种本性张力驱使下的行为必然选择,旅游的本质同人的本质是相通的,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而广义的文化即人化,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与人类主观性相关的活动必然都会打上文化的烙印,两者在本质内涵上是相通的,存在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 旅游对文化本真性的影响

旅游与文化都有满足人类需求的共性,二者的差异在于旅游满足的是人类心理的需求,而文化满足的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可以说文化是旅游的前提与基础,因为旅游是在人类满足了生存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并且随着文化的发展即人类生存和发展层次需求的满足,旅游层次也随之提高。反之旅游也影响着文化,并且随着旅游的发展,影响愈来愈大,旅游是一种跨文化的行为,在旅游者从定居地出发到旅游目的地再返回定居地的过程中贯穿着旅游者文化和其他文化的交流,交流是以旅游者为中心、多向度的文化相互影响,包括与旅游地居民、与邻居朋友群、与旅游从业者管理者研究者等。另外旅游与文化的影响还会延续到旅游活动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影响结果并不取决于经济与文化的先进与否,而是接受者的文化互补性,其中最为人们关注的是旅游对文化本真性的影响。